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未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张贴栏、广告栏(牌)、宣传栏(画)、画廊、标语牌、招牌、路牌、橱窗、霓虹灯等,残破或者内容过时,未及时维修或者拆除的处罚;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未向购房人出具项目白蚁预防文件和质量保证、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白蚁预防或出具相关证明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装修人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行政处罚
违反规定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处罚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规划区内(主干道、支路、街巷两侧临时建筑,或单幢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zhzfdd
行政处罚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处罚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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