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网安大队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核对、登记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网安大队
行政处罚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未按照指定路线、时间进行或者教练车乘坐无关人员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各责任中队
行政处罚
对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更改、毁损行驶记录仪记录资料的,使用干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装置的,不按规定在道路中间行驶的,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不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不按照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违反规定倒车的,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违反故障机动车牵引规定的,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机动车发生故障,不按照规定报警的,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行经交叉路口、环形路口、道路出入口或者进出、穿越道路不按照规定行车、停车或者让行的,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不减速让行的,通过无交通信号或者无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不减速或者不停车确认安全的,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不按照规定避让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各责任中队
行政处罚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行政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各责任中队
行政处罚
对违规运输、携带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桃江县公安局
行政处罚
对典当行收当禁当财物,未如实记录、统计质押当物和当户信息并按要求报送,发现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人员或者赃物以及禁当的财物不报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记录、统计、报送典当信息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收当禁当财物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部门
行政处罚
对单位违反规定,保卫人员未接受培训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管理措施不落实,致使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违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严重,治安问题突出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违反规定,未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违反规定,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单位违反规定,未设置治安防范设施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违反规定,未设置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单位违反规定,保卫人员未履行职责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单位违反规定,未配备治安保卫人员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单位违反规定,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对单位违反规定,未建立和落实保卫工作责任制的处罚
桃江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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