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所属部门责任科室职权类型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时,未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办理有关手续,进行施工;需要试运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运行等行为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对未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等违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行政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井下需要构筑水闸墙的,由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非煤矿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为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对违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或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或者安全条件审查未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等违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拒不改正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违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一条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或者安全条件审查未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变化后,未重新申请安全条件审查,以及审查未通过擅自建设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未实施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等行为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对必须在井下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处罚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等违反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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