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医疗机构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履行管理职责、未按规定给予护士特殊待遇、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未制定并落实护士培训的行为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在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兴建大型建设项目时未经卫生调查,未按疾控机构意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在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时,交通工具负责人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措施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对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等行为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执行传染病防治职责和工作要求的行为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未履行保护患者隐私规定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在自然疫源地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未按疾控机构意见采取传染病防制措施行为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隔离技术规范,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等行为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配备或者聘请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未为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设置淋浴间、更衣室或者未设置清洗、存放和处理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或者不能正常使用;未安排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一定年限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高毒作业项目;变更使用高毒物品品种,未按照规定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报,或者申报不及时、有虚假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破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留存或者残留高毒物品的设备、包装物和容器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逾期不采取措施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设置有效通风装置,或者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未设置自动报警装置或者事故通风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处于不正常状态而不停止作业,或者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
对医师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未按规定开具药品处方,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的行为的处罚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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