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建筑业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或者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伪造或涂改《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未持有或持有失效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为未经船员注册的人员提供船舶配员服务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情形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或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被及时发现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许可证或使用非法许可证进行水上水下活动未按规定报备水上水下活动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在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对拒绝或阻挠船舶安全检查等行为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出租车经营者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出租汽车经营;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未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不按照规定配置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驾驶预约出租汽车巡游揽客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两个以上交通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应申请许可证而未取得,擅自进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失效后仍进行水上水下活动、使用涂改或者非法受让的许可证进行水上水下活动、未按本规定报备水上水下活动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拒绝或阻挠检查人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未按照《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或者《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涂改、故意损毁、伪造、变造《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或者《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以租借、骗取等手段冒用《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或者《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货运经营者没有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的;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明运输标志的;发生公共突发性事件,不接受当地政府统一调度安排的;因配载造成超限、超载的;运输没有限运证明物资的;未查验禁运、限运物资证明,配载禁运、限运物资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关于运输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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