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未按规定出具白蚁预防证明文件、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签署有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的造价成果文件等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行为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接到监理单位关于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后未按有关规定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运输流体、散装货物以及垃圾、粪便的车辆沿途撒漏飞扬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或者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未安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使用单位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或者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履行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职责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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