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巡查、维修、养护不到位、未及时抢修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新改扩建供水工程项目未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以及未取得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供水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在户外使用音响器材造成噪声污染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经批准即实施等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设置广告等辅助物的处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未与城市桥梁的产权人签订保护协议,未采取保护措施就施工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注册建筑师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等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同时受聘于二人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业务或者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超限高层建造工程建设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抗震设防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供水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施工图审查机构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等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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