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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实施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长期有效
办理方式 平江县政务中心人社复工复产政策兑现窗口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6296827
监督电话 0730-6293806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实施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长期有效
办理方式 平江县政务中心人社复工复产政策兑现窗口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平江县政务中心二楼人社复工复产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6296827 监督电话 0730-6293806
政策依据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户籍所在市州以外)有组织劳务输出,每成功介绍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20号)
申报条件
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每成功介绍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建档立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补助。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湖南省劳务经纪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报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湖南省贫困劳动力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花名册》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享受农村劳务经纪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享受农村劳务经纪人银行卡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村劳务经纪人,填写《湖南省劳务经纪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报表》(附件4)、《湖南省贫困劳动力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花名册》(附件5),通过省平台,向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照省平台内贫困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对农村劳务经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公示和发放。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安排申请,附经审定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报表和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花名册复印件备案。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申请安排资金。各地按照现行部门职责分工,由人社或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农村劳务经纪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号,并将资金拨付情况按规定录入省平台。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