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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税务部门窗口、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号窗口
兑现成果形式 1.通过征前减免的方式实现税收减免; 2.纳税人已申报纳税的,办理退税或税款抵缴手续。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8123546
监督电话 0730-8123536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税务部门窗口、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号窗口
兑现成果形式 1.通过征前减免的方式实现税收减免; 2.纳税人已申报纳税的,办理退税或税款抵缴手续。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岳阳市岳阳大道9号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一号窗口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8123546 监督电话 0730-8123536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3号)、《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中央有关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通知》(湘财税〔2020〕7号)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申报条件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自用土地;2.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困难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影视娱乐(指电影放映、文化艺术业、体育及娱乐业)行业企业的自用土地。行业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纳税人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3.主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报告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出租方证明减免租金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申请减免税额50万以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申请减免税额50万以上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签初审意见推送市税务局--市税务局复核并推送省税务局--省税务局核准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