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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430164019W00
事项名称: 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
行业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20〕15号) “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委托下放至“市级、省直管县林业主管部门”。《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第38号)第十七条 禁止非法出售、收购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或者人工培植、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需要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或者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宾馆、饭店、招待所和个体饮食摊担等,不得收购、宰杀、加工、出售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