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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430708001W00
事项名称: 宗教教职人员兼任另外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教职的备案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4号)第十三条宗教教职人员一般只能担任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教职。特殊情况下,需要兼任另外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教职的,应当由该宗教活动场所征得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