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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000723012000
事项名称: 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人员报名资格审定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考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负责本辖区的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二)制定本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三)负责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四)负责指导考区内各考点的业务工作;(五)负责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