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000162005000
事项名称: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行业名称: 国家烟草专卖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条:“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价格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烟叶由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依法统一收购。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在国家下达烟叶收购计划的地区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收购烟叶。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应当经设区的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烟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