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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000120215000
事项名称: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第5号) 附件第72项: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4〕第653号)第九条 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其在国内培育的植物新品种向外国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国有单位在国内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审批机关登记,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