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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000118068000
事项名称: 船舶在港口水域外申请从事内河危险货物过驳作业或者海上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审批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第六十二条 船舶及有关作业单位从事有污染风险的作业活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污染防治措施,并报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禁止采取冲滩方式进行船舶拆解作业。第五章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