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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000118025000
事项名称: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