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431016030W00
事项名称: 放射性物品运输备案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设定依据: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9〕562号)第三十七条 一类放射性物品启运前,托运人应当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报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收到备案材料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放射性物品运输的途经地和抵达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