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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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000164155003
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草原审批(省级权限)
行业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 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