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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000113001000
事项名称: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的,须经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15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