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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000141007005
事项名称: 宗教院校终止审批
行业名称: 国家宗教事务局
行使层级: 国家级/局(署、会),省级/直属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十二条第一款:“设立宗教院校,应当由全国性宗教团体向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院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批。”第十五条:“宗教院校变更校址、校名、隶属关系、培养目标、学制、办学规模等以及合并、分设和终止,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