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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市级义务植树基地检查验收
机构名称: 宜章县林业局
责任处室: 造林绿化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长沙市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2〕15号)第五条: 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市、区县(市)绿化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级的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工作。市、区县(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1.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级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的规划布局、统筹协调、考核评比、检查验收等工作。 2. 区县(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区县(市)级义务植树基地的规划布局、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管理维护、考核评比、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负责社区与村庄义务植树基地的备案工作;落实本辖区内市级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管理维护等工作。 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与村庄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的布局规划、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管理维护、考核评比、检查验收等工作。
责任事项: 1.组织责任:对市级义务植树基地组织检查验收。 2.检查责任:对市级义务植树基地进行实地检查。 3.督查责任:对基地建设不符合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
追责对象范围: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具体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