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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机构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平江县税务局
责任处室: 税源管理部门
职权类型: 行政征收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