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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机构名称: 常德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 市场运行科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12月4日商务部令第23号) 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第46项。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2.审查责任:对申报认定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3.评审责任:依法作出评定。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12月4日商务部令第23号) 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第46项。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人及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