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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
机构名称: 衡阳县发改局
责任处室: 相关股室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1.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7号令)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其初步设计经中央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投资概算后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应当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4号) 第三大点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处 :牵头负责省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委托对中央在湘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
责任事项: 1、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能够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的,办事对象可当场获得通知书,通知书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事对象可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5日内收到实施机构以短信方式告知的获取补正材料通知书的渠道。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视为申请已被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责任事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第(四)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附件第7项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实施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部门。《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
追责对象范围: 委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