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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世界文化遗产日常监测
机构名称: 湖南省文物局
责任处室: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暂无)第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国家战 略,面向国家需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为构建人类 命运共同体搭建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国家总体战略和新时代 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第三条
追责对象范围: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