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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储备粮管理先进单位评选
机构名称: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处室: 粮食调控与储备处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我省开展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规范工作。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备案,并报中央批准,我省共保留59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省级项目8个,省级以下项目51个),现予以公布......(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根据全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开展省级储备粮管理先进单位表彰的工作方案,经批准同意后实施。 2.审查责任:按照表彰方案确定的推荐标准,组织评选范围内的单位积极推荐拟表彰对象。受理各单位的推荐申请及材料等,对不予受理的推荐申请及时说明理由。 3.公示责任: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按表彰方案的要求组织评选,确定拟表彰对象,向社会公示。 4.决定责任: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表彰对象,给予表彰奖励。及时信息公开。 5.归档责任:整理表彰方案、表彰对象审批材料、奖励决定等,及时备案、归档。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
追责对象范围: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