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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疫情普查、调查的管理
机构名称: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处室: 省/市/县级
职权类型: 行政检查
职权依据: 《湖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六条 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对本辖区的植物检疫对象应当每隔3-5年进行一次普查,对重点对象应当每年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由省农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省农、林植物检疫对象分布至县的档案资料,由地、州、市农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分布至乡的档案资料,并报上一级农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作出相应处理措施。 3.移交责任: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同级其他部门查处。 4.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6条
追责对象范围: 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植物检疫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的植物检疫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