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机构名称: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处室: 特种设备局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3〕第4号)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第四十四条 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必须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执业,但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执业证书,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管理,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四条;4.其他问责依据。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内设机构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