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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机构名称: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处室: 基础研究处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172号) 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察),根据专家评审(考察)结论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进行行政确认,并公示公告办理结果。 4.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委省政府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科〔2016〕108号)
追责对象范围: 厅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责任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