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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
机构名称: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
责任处室: 版权管理处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于对出版外国图书进行合同登记的通知》(国权〔1995〕2号) 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3〕第633号) 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许可批件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管理,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2.《国家版权局关于对出版外国图书进行合同登记的通知》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4.其他问责依据。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