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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机构名称: 湖南省教育厅
责任处室: 宣传部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依据: 《关于公布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 2014年7月3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我省开展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规范工作。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备案,并报中央批准,我省共保留59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省级项目8个,省级以下项目51个),现予以公布......(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同意跨省转学。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奖励所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追责对象范围: 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