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入境团队旅游邀请函
机构名称: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处室: 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处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规范性文件】《关于被授权旅游单位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旅游手续的暂行管理办法》(外发〔2016〕6号) 各省(区、市)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负责为本省(区、市)旅行社组织的外国来华旅游团组审发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规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
责任事项依据: 《关于被授权旅游单位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旅游手续的暂行管理办法》(外发〔2016〕6号) 各省(区、市)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负责为本省(区、市)旅行社组织的外国来华旅游团组审发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
追责对象范围: 厅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相关评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