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重大违法案件稽查
机构名称: 湖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处室: 法规处
职权类型: 行政检查
职权依据: 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不得批准免交、减交或者缓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反前款规定作出的批准决定无效,由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补建防空地下室或者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关于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第二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稽查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人民防空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人防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法律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关于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第二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窗口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