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
机构名称: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处室: 原材料工业处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1.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 2. 《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5〕48号) 3. 《关于印发<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湘工信原材料〔2019〕61号) 第三条 申请认定新材料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企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五)项目相关批复文件(项目备案、安全、环保等批复文件)。 (六)新材料产品(技术)专利证书或技术转让协议或其他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材料。 (七)新材料产品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第五条 新材料企业认定程序 (一)申请新材料企业认定的企业,向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计局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由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计局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集中上报省工信厅、省统计局。 (二)省工信厅、省统计局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认定评审。 (三)评审通过的企业,由省工信厅会同省统计局审核后进行公示。 (四)未通过审核的企业,可在公示15日之内通过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直接向省工信厅提出书面复审申请,说明复审理由。省工信厅在收到复审申请后,会同省统计局在15日之内组织复审,并将复审结果通知企业。 (五)省工信厅、省统计局对通过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企业颁发“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确认决定,将行政确认结果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4.告知责任:向获得新材料企业认定的企业办法认定证书和牌匾。5.事后监管责任:对认定的新材料企业进行后续监管,企业未按时申请换证的,取消其新材料企业认定资格。6.其他:《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