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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机构名称: 湘西州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室: 州水运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海船检〔2010〕475号)第四条 新建船舶或实施重大改建的船舶应在下述日期3个工作日前向建造(改建)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位于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管辖区域以外的,按就近原则由主管机关指定管辖,下同)申请对相应重要日期的确认:(一)建造第I阶段日期:新建船舶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日期;实施重大改建船舶的开工日期。(二)建造第II阶段日期:船舶建造或重大改建的完工日期。上述两个阶段的日期统称为船舶建造重要日期。
责任事项: 1、 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理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它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72、73、75、77、80、81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