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边城镇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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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边城镇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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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设施农用地备案
机构名称: 花垣县边城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乡镇站所办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