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吉首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机构名称: 吉首市公安局
责任处室: 网安大队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责任事项: 1.监督责任: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2.备案责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
责任事项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一次予以修订,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予以修订)第十三条
追责对象范围: 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