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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机构名称: 吉首市司法局
责任处室: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依据: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 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2、审查责任:对奖励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4、决定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审定,依法进行奖励。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