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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机构名称: 涟源市公安局
责任处室: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 7.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