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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机构名称: 涟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处室: 住保办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全文;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 全文
责任事项: 1.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2.住房租赁市场
责任事项依据: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全文;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