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涟源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政府授牌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改变服务方向审批
机构名称: 涟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处室: 涟源市民宗局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清真饮食服务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承包、租赁时,一般应当由有关少数民族人员承包或者租赁。清真饮食服务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兼并或者被兼并时,不得随意改变其服务方向,确实需要改变服务方向的,必须征得当地城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同意。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的答复。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确认证明。 5.监督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事项依据: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追责对象范围: 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