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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机构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冷水江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 各业务相关股室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2019年第45号修改) 第四条 纳税人应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不予核准应告知理由,并告知项目单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项目单位送达核准的决定: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128.事后监管责任: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事项,不按规定履行相应核准或许可手续的情况,责令停止办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追责对象范围: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