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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以及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备案
机构名称: 冷水江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第九条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通知书》交办件人)。 2.审查阶段责任:受理后审查是否符合备案的材料要求,作出准予备案或无需备案的决定(无需备案的说明理由),制作备案函件或无需备案函件,当场交办件人;信息公开。 3.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