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沙塘湾街道街道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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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机构名称: 冷水江市沙塘湾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 冷水江市沙塘湾街道办事处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行政许可要素,应当提交的材料和格式样本;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件,信息公开。 5.监管责任:建立监管检查制度,加强监管检查。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修订)第三十八条:“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