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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粮食收购资格备案
机构名称: 娄底市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处室: 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第666号修订)第一条 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将需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一次性书面告知备案申请单位,经补齐补正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2、备案责任: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备案; 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