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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对在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奖励
机构名称: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处室: 生态环境修复科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依据: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意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古生物化石发掘。
责任事项: 对在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奖励
责任事项依据: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意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古生物化石发掘。
追责对象范围: 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