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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以及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备案
机构名称: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科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第九条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考试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进行考试安排。3.决定责任:经考试合格,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许可决定。 4、送达责任:向申请人送达有关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30条、第32条、第34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2条、第44条、第61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