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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保障性住房项目商业配套面积核定
机构名称: 通道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处室: 通道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意见》(湘政发〔2011〕11号)第三条第五款第二项:“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维护管理。具有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经营所得用于弥补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等运营支出”。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第三十二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