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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市场主体备案事项
机构名称: 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处室: 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1)第746号)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责任事项: 依法行使职权,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办结
责任事项依据: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审核报批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2、不顾事实,滥用职权违规办理奖励的; 3、工作中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 4、工作中发生发生贪污腐败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追责对象范围: 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