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县独坡镇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通道县独坡镇镇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许可
机构名称: 通道县独坡镇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镇人民政府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二条 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责任事项: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5年12月4日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办理临时建设规划审批手续:(二)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追责对象范围: 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